泗洪法院“四个落实”促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周茂东 发布时间:2008-08-01 浏览次数:1163
本网宿迁讯:为确保北京奥运期期间的社会稳定,泗洪法院从和谐司法入手,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在四个方面抓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把公正司法与有效解决纠纷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司法工作试金石。二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坚持立案公开、审判和听证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公开,对于所有涉及诉讼当事人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的事项,能够公开的全部公开。三是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开展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四头法庭”(床头立案、田头调解、村头开庭、街头普法)、巡回办案、预约开庭、假日法庭、回访下访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措施。四是全面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思路,服务大局、服务发展,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