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8729上午930分,随着一声响亮的法槌声,通州法院潘建副院长宣布原告江苏新中酿造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通州市四季桂食品有限公司、徐亚男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开庭审理。

根据案件大幅上升的情况,通州市人民法院院领导纷纷深入分管的业务庭,带头承办案件。在一线审判任务日渐增大的情况下,院领导带头办案,既鼓舞了士气,又提高了审判人员的庭审水平,同时,也使分管院长在审判管理方面增强了感性认识,对提高全院的审判质效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