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五及时”加强奥运期间民商事案件沟通
作者:陈浩亮 发布时间:2008-07-31 浏览次数:557
本网徐州讯:“奥运”已进入倒计时阶段,为发挥民商审判职能,铜山法院提出“保稳定、促和谐”的工作思路,要求奥运期间要做到“五及时”,确保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问题。
一是及时上级精神的传达。及时传达上级法院及本院领导关于在奥运期间的各项民商事审判工作要求,确保庭内全体审判人员及书记员迅速掌握各项最新的上级精神、工作要求以及引以为戒的新问题。
二是及时问题的汇报。对本院民商事审判中发现一些可能影响奥运期间稳定的新问题、新矛盾,尤其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严重,可能引起涉诉信访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院领导和上级法院汇报,争取在最短时间、以最有效方式妥善化解矛盾、处理问题。
三是及时个人工作的总结。利用每周五讨论案件等形式,组织审判人员及书记员总结工作进展和下步工作计划,敦促其提高工作效率,明确阶段性的工作分配,做到“领导心中有数,同事心中有数”。
四是及时沟通。确保审管办与民一、民二、及派出法庭间的信息沟通畅通,保持实时联系。在案件审查督导以及案件汇报反馈上,充分发挥审管办的作用,及时回馈原审合议庭。
五是及时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交流工作,尤其是相关业务的配合、衔接,不因奥运期间诸如特殊规定而影响审判工作。
盛事将至,铜山法院要求全体审判员及书记员将“五及时”融于工作各个环节,以最佳的精神状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案件审判各项工作在奥运期间平稳有序、节奏均匀地开展,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