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完善《细则》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
作者:马林 发布时间:2008-07-31 浏览次数:783
本网徐州讯:近日,新沂法院进一步完善《巡回开庭实施细则》,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
该院要求各业务庭室大力推行巡回办案,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就地办案,巡回开庭,公开审理,减轻群众讼累。每个庭室选择老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件,最少进行15场巡回开庭,全院至少进行200场巡回办案,进而将巡回办案作为法庭办理案件的主要方式,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和人性化色彩浓厚的“群众语言”,依靠当地群众的集体力量达到案结事了,全力促进社会和谐。
为了真正将“马锡五审判方式”推行开来,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梁冰为组长,由党组成员组成的督察小组,不定期检查各庭室的巡回办案情况,通过奖罚制度奖优罚劣。同时组织巡回办案庭审观摩活动,其他庭室观摩、学习、评价有关庭室的办案情况,以提高整体巡回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