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法院调结一批群发性劳动争议案件
作者:秦国玉 发布时间:2008-07-31 浏览次数:712
今年年初,扬州某蓄电池有限公司因调整工资制度与职工发生矛盾,部分职工以企业欠发加班工资为由离开岗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仲裁后,24名职工向法院起诉。案件受理后,经调查发现:该蓄电池有限公司是市重点企业,全国蓄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24名职工皆为企业培养多年的熟练工,另有大量职工仍在观望筹措之中,若处理不当,既影响企业职工的生活,也影响企业的生产。
广陵法院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化解矛盾。法官主动走出去与企业联系,上门了解案情、听取意见,耐心细致地向企业宣讲有关法律,说明案件处理可能的走向,分析利弊,使企业转变了态度,表示愿意协调解决争议。在做企业和职工工作的同时,做好当事人委托律师的工作,以诚相待,反复沟通,交换意见,不断修正双方观点,最终统一认识,并通过他们说服教育当事人,使各方面都围绕法院的思路展开工作。根据职工人数众多的特点,法院按先易后难的思路,分头做工作,成熟一批就解决一批,目前已调解21件案件,有效消除了矛盾激化的可能性,将群发性的矛盾化解为个案的争议,保持了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为“平安奥运”维护了稳定。大多数案件的调解解决,也为个别矛盾尖锐案件的处理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眼下,法院正抓紧做好剩余3件案件的工作,争取早日解决全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