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通过法院顺利实现,直接影响社会公众对法院公信力的评判,因此,解决“执行难”成为各级法院以及社会关注的普遍问题。近年来,法院通过各种集中执行活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有效宣传,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当事人阻碍执行、暴力抗法的情况仍然时有发生,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是亲属直接参与型。这种案件的被执行人多为“老赖”、“无赖”,在执行过程中故意拖延,有支付能力却拒不履行,法院执行时他们大多态度强硬,有的当事人还曾经被拘留过,一旦执行人员将其堵在家中,亲属大多参与抗法,主要是阻止执行人员将其带回法院。

二是朋友无原则纠缠型。面对法院的执行,作为被执行人的朋友,碍于朋友情面,不讲原则,无理纠缠,有的在旁起哄助威,胡言乱语,颠倒是非,故意引起群众围观,阻止法院执行。

三是借酒滋事发疯型。该类案件的当事人多为男性成年人,他们虽然喝了酒,但闹事的目的非常明确,表现在语言上非常污秽,行动上难以控制,根本不听法院人员的劝说和制止。

四是不计后果法盲型。该类当事人也比较普遍,性别不限,他们在法院执行时多表现为极端地不讲理,遇法院执行就撒泼耍无赖,有的甚至采取自残等手段,公然向法院示威,他们大多宁可被拘留也不履行法律义务。

五是无视法律妄为型。此类当事人根本不把法律当回事,对抗规避法律有方法有手段,从内心无视法律,态度恶劣,行为张狂,敢于采取一切手段对抗法院执行,有的甚至还威胁执行人员。

六是托关系找人说情型。该类当事人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同时,往往调动一切关系网,找人说情,目的也是在时间上拖延履行。

针对上述情况的出现,我们提出了“六项对策”,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不断提高应变能力,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安全,确保执行的效果。

一是要认真分析案情,制定可行方案。凡有可能出现问题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一定要谨慎,做好执行前的排查摸底工作,打有准备之仗,避免盲目执行。

二是规范执行行为,减少矛盾激化。严格依法执行,加强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释明法律法规,不得使用简单的方法和粗暴的态度,充分展示执行法官良好的素质。

三是依靠党委政府,加强联系协调。对涉及辖区乡镇的案件,要及时与地方党委取得联系,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极制的作用,通过有关部门领导做好情绪疏导和相关工作。

四是集中攻坚克难,打出执行声威。面对大案、难案要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执行活动,不回避、不手软,对采取暴力抗法的相关人员,一定要严厉处罚,彰显法院执法的威严和法律的严肃性。

五是配备摄影摄像,留存执行资料。尽可能保证摄影摄像的全程跟踪,增加执行的透明度,一旦出现暴力抗法等情况随时拍摄第一手资料,并刻制光盘随案保存。

六是加强调查研究,破解执行难题。面对执行工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应注重进行总结,分类找查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策,以科学的方法推进执行工作上水平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