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不断强化“三大机制”,全方面、多角度促使案件质量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案件调解撤诉率与去年同期提升15.6%,自动履行率达63.7%,上诉率与去年同期下降2.32%,投诉率、上访率实现零突破,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一是强化责任,构建质量责任机制。该院建立了院长责任、分管院长责任、审委会责任、庭长责任的领导责任制和合议庭责任,独任审判员责任、书记员责任的审判责任制以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并将制度汇编成册,全院干警每人一册,严格实行用制度管人、管案。严格将法官办案质量作为法官评定等次、兑现奖惩、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努力形成全院上下强化案件质量的格局。

二是强化评查,构建质量考核机制。该院建立以审管办为主体,院领导、审委会委员为兼职的案件质量评查和法律文书质量评查质量评查体系。根据《法官审判业绩考核办法》、《审判工作差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案件质评管理规定》,由审管办对全院审执结案件进行逐件评查,经质评合格后方可归档。对评查结果以审管通报的形式予以通报,定期举行“四优”即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案例、优秀合议庭、优秀审判长评比活动。对优秀和最差的裁判文书在本院局域网上“曝光”。组织审判委员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参加庭审观摩,从庭审仪表、庭审纪律、庭审规范、庭审用语等细节入手,围绕庭前准备是否充分、庭审程序是否合法、庭审小结是否到位逐项进行评议打分,并将评议结果存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

三是强化研讨,构建质量学习机制。该院平时除选派法官参加上级法院学习培训外,还开办“法官论坛”,采取“兵教兵”和“请进来,走出去”以及研讨会的形式,对具有代表性的重大疑难案件编成案例,进行讨论,进行研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并开办《物权法》、《公司法》、《民诉法》等知识讲座,通过建立学习研讨机制,法官的办案思路得到了进一步拓宽,法官的办案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