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网络作为信息公开、加强与群众沟通和交流的平台,正在一天天融入到我们的司法实践中,在公开透明、方便快捷、公平合理已成为基本的时代要求的今天,如何通过网络开展司法便民活动,铜山法院提出法官要以网络为平台,围绕“优质、快速、主动”三点,强化法院的司法服务意识。

一、优质服务是根本。法官不能因为网络服务具有简易特征就降低了司法服务水平,法院应要求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服务质量。例如:立案人员在视频中要比平时和当事人面对面工作时更加耐心和细心周到;网上答疑也像当面回答一样详尽具体。二、快速服务是要求。要求法院本着能在网上处理的程序尽量通过网络处理,最大限度地节省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例如: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网上提交各种信息及时在网上立案;法官通过网络直接与当事人进行一些必要地交流和详细地信息采集;要及时回复各类电子邮件。三、主动服务是途径。法官要转变“被动”为“主动”的服务观念,主动发布法院信息、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等内容,主动在网上公布判决书、各种程序等可以公开的各种信息以增加法院工作得透明度和方便当事人了解,在判后通过网络主动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回复工作,及时把信息反馈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