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日,昆山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帮助身患绝症的女子重新燃起了生的希望。

原告小娜,在昆山某公司工作,2007年底由于流产请假3周卧床休息,之后由于生病又向公司请假10,病好后,小娜到公司上班,却被公司告知其劳动关系已被解除。原告小娜遂至昆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支付有关补偿金、赔偿金等。在仲裁期间,原告小娜发现自己患有重大免疫系统疾病,治愈的机会非常渺茫,由于家庭贫困,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只能在家请老中医吃中药慢慢调理。昆山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被告支付有关补偿金、赔偿金但不恢复劳动关系的裁决后,双方均不服,皆向昆山法院提起了诉讼。民一庭法官张雪莲接到案件后,认真查阅了案情,了解到原告小娜的病情后,深为同情,在接到案件后第三天就安排了一次开庭,并在随后一个星期内耐心细致做被告的工作:因被告是在小娜病假期间作出的开除决定,系违法解除,需支付有关经济补偿金等17千元左右,而与原告小娜恢复两年劳动关系,每月支付其生活费、社保费等,总共也只多出3千元左右,却可以保障小娜获得正规的医疗待遇,延长她生存的时间。被告公司最终被打动,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同意协商解决,双方随后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在一星期后履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