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加强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健全审判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审判人员化解疑难案件的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有效息诉息访,铜山法院成立了案件质量评定委员会,作为专门的案件质量评定机构,并在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质委会设主任、副主任;主任由本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二名副院长担任,各业务庭长、审管办主任及三人民法庭副庭长为组员,共同履行质委会职责。

质委会的职责范围:

(一)评定优秀案件;

(二)评定优秀裁判文书;

(三)评定重大、疑难案件;

(四)研究确定案件质量监督评查的其他相关事项。

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及重大、疑难案件每季度评定一次。先由承办法官依据相关标准【徐中法(2005145】文件规定,向所在业务庭自荐申报,业务庭初评后向审管办申报;审管办质评组对业务庭申报的上述各类案件进行复评,对复评拟评定为优秀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的提出评定理由,并填写登记表,报质委会确定;质委会集体讨论时须有四分之三以上的委员参加,并经过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确定。

质委会形成的决定由质评组负责以审管质评通报的形式向全院公布,并依照有关规定将评定结果记入法官业绩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