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响水法院紧密结合审判职能,始终把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并探索创新保护方式方法,提高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社会效果。2008年上半年,审结未成年人案件16件计23人,占上半年审结全部刑事案件总件数的12.03%和总人数的10.79%

 一是另辟蹊径寻方法。

少年法庭做足工作,邀请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长参加法庭教育环节,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道德教育。或者邀请未成年犯的老师或长辈参加庭审教育,进行教育感化,以使未成年人能构认识自己所犯罪行,争取得到被害人和社会的谅解。

二是创新考察监督机制。

创造性的提出在少年庭设立兼职考察官,由考察官责令未成人被告人按期报告其工作、学习情况,责令法定代理人报告其履行监护职责情况,不仅可以掌握被告人的学习生活情况,还可以促进其健康成长。

三是加强协作协调。

与其他司法机关协调,设立兼职的社会调查员,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状况、成长经历、一贯表现进行庭前调查,并有针对性开展教育,使庭审工作达到最佳效果。推行少年案件"司法专家门诊",合议庭由法官和善于对未成年人教育的工作者组成,庭审中分析其犯罪原因,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