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范评查工作的程序和工作行为。更好地提高审判服务,铜山法院进一步规范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一、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业务庭庭长及专职审委会委员为组员的质评小组。

二、根据省高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及市中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工作实施细则,制订本院统一的案件质量评查扣分标准,将案件质量评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实行一案一表。

三、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反馈制度及按月通报制度,规定各业务庭在一定的期限内对有质量问题的案件进行补正,将卷宗再送到审管办进行复查。

四、定期进行优秀案件、优秀法律文书的评比工作,首先由各业务庭的审判法官自报,交审管办初评,最后交由院质评小驵来进行评定。

五、对发改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信访案件按季度进行专项评查,实行案件通报制度。

六、建立质评活动档案。由审管办对各审判人员的卷宗质量、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案件的评查活动,建立个人档案,作为各业务部门、审判人员、书记员评优、评先、依据目标考核办法进行奖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