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出台人民法庭管理规定着力推进规范化管理
作者:朱金龙 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8-07-29 浏览次数:842
本网盐城讯:为切实贯彻执行盐城市第九次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近日,大丰法院出台了《关于强化人民法庭管理的规定》,对人民法庭实现全面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严格队伍管理。《规定》明确,建立人民法庭干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要求人民法庭每周安排半天的时间组织集中学习,做到学习、讨论、交流相结合,不断强化法庭干警的廉政意识,增强法庭干警的司法能力。
二是细化审判管理。《规定》明确,人民法庭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应着力优化调解撤诉率等15项主要质效指标,对案件各个流程节点的控制、审判质量的把关直至案卷的归档等都作出具体规定,确保案件审理公正高效。
三是规范内务管理。《规定》对人民法庭的庭容庭貌、审书人员的工作纪律以及司法礼仪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对诉讼费、执行标的款落实专人保管,建全台帐,确保安全;明确卷宗、印章、车辆管理要求,保证法庭日常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规定》明确,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地组织检查《规定》执行情况,严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与年度评先、奖惩挂钩。
五是建立激励机制。《规定》明确,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逐步提高法庭干警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在晋级晋职、奖金福利等方面向法庭干警倾斜。深入推行岗位轮换制度,激发法官队伍内部活力,充分调动法庭干警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