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我从部队载誉而归到地方工作已10个年头了。回顾过去,在部队这所大学校里由一名普通战士、入学、提升干部,担任过班长、排长、站长、连队指导员、代理过营长、教导员,在政治处负责处直和全团军民共建工作,工作红红火火,有声有色,20多次立功受奖,被所在的县评为十佳青年标兵学雷锋标兵,分别被军、师、团和所在地省、市、县表彰为双拥共建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在省、市、县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过,而转业到法院工作,起初我心情惴惴不安,新的岗位、新的职业,我是否能有所作为?我做出了自以为惊天动地的计划、决心,发扬部队的光荣传统,把部队的好思想、好作风、好方法、好经验带到新地方,乘而立之年再干一番事业来,可万万没想到,到法院后被分到审判一线协助审判员办案,一干就是五年,我内心觉得前途渺茫,2004年国庆节,是使我重新调整人生坐标,我抱着要为审判事业尽微薄之力的想法,要在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宣传法官这块我执著的土地上耕耘,在不平凡的岗位上要干出不平凡的业绩来,200410-20059月,利用业余时间写稿近100篇,在《大丰日报》、大丰电视台刊用100多篇。

200510月我被调到办公室后,我暗下决心,要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报刊上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和法官。我刚到办公室,起初担心干不好工作,但在院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其他同事的热情帮助下,使我解除了后顾之忧,重新鼓起了勇气,也渐渐地掌握了写新闻的一些技巧:根据各个阶段新闻宣传的主题组织稿件,从类似案例中挖掘新意,根据不同媒体的特点和风格撰写稿件……

由于自己文学知识忘到脑后已有20多年,无奈,从头开始,翻书、看资料、逛书店、上网观摩,各种招儿都用上了。由于我家离法院往返10多里,晚上到办公室撰搞、电子邮件发送材料不便,前年初,我自己投入了1万元购买了一台电脑,还购买了打印、复印、传真、扫描四为一体的复印机,加快了写稿、发稿的速度,使法院的好人好事、好的做法、好的案例及时报道。

办公室人少事杂,白天,我要接听电话,下发通知,取送文件,盖章印,拍、录有关会议和法院的审判、执行活动等,无暇顾及文字工作。早晚、双休日才有时间整理收集的信息材料,反复斟酌,挑选出自认为最有教育意义的两三个素材,选择合适的角度写成信息,反复修改后定稿。有时半夜醒来,躺在床上,我也会把当天阅读的案例仔细梳理一遍,思考是否有宣传的价值,一旦觉得有好素材被忽略,不管是午夜还是凌晨,我都会披衣拥衿而坐,坐在床头草草写就,第二天打印发送。

我如饥似渴地学习,为了宣传法律,多写法院,多写法官,写好法院和法官脑子里没有了休息。三伏天夜里挥汗如雨撰稿,寒冬腊月、数九寒天爬格子到深夜。自己深深感到,只要在日常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勤观察、细分析,善于动脑、归纳提练,就会感到无论是院领导、中层干部、广大干警,还是法院、各部门,闪光点太多,总有写不完的感觉……

通过艰辛努力,先是《大丰日报》、大丰电台、大丰新闻等县级像彩票定时开奖般准时上稿,稳稳占据县级阵地,然后又在地市级《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东方生活报》、《盐城电视报》、盐城电台上陆续刊用;紧接着《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新华日报网、江苏法院网、《扬子晚报》、《新民晚报》、《江南时报》等省级报网也对我秋波频频;后来也许是诚心所至,连一向大门紧闭的《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早报》、《农民日报》、国家普法网、人民法院网等也被我叩开,先后被用了10多篇,举院皆惊,我从别人信任的目光中找回了久违的自信。是啊!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位置,鹰击长空,鱼游海底,虎啸山林,龙腾四海。无论是谁,只有找准了位置,确定了人生坐标,才能发挥聪明才智,从此以后,我就把宣传法律、宣传法院、宣传法官;努力维护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作为己任,作为自己的爱好和乐趣,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利用业务时间写作。早晨5点起床写,双休日利用时间写;基本上,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到办公室把写好的稿件用信给邮走,有时间性的稿子用传真发或电子信箱发了,为了及时报道,有时中午都顾不上吃饭。如205名农民诉湖南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上午宣判,我就利用中午的时间写、下午及时发出。第二天省级报刊上就发表了该篇文章。平时,对身边的好人好事、好的做法、典型案例都能及时报道,如《法制日报》报刊上发表的《约定不明确定金应返还》,这篇文章以案说法通过此案告诫人们,在订立合同中要注意内容细、要具体、不能含糊。又如在《江苏法制报》报刊上发表的一篇关于儿不赡养老人反而给老人断电的赡养纠纷一案,我以收获为题既写了自己的办案体会,又写了老庭长认真办案的敬业精神,同时又宣传了大丰法院。如《以诚心换民心》这篇两千多字的文章在《盐阜大众报》(盐城法苑版)刊登,报道大丰法院始终坚持“人民利益无小事、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思想,从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以诚心换来群众的信赖。如在宣传廉洁自律的典型,原民一庭庭长季步东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款纠纷一案,审结后,当事人为了感谢他,委托代理人把装了2000元现金的信封邮给他,被他婉言谢绝、如数退回。该篇文章报道了他始终坚持这样一个信条,那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坚持人情面前不动摇,金钱面前不动心,以堂堂正正之举,时刻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法官的形象,让清如水、明如镜的千年古训在新时代的法官身上再现。

通过宣传案例、宣传法律知识、宣传法院队伍建设的举措和做法以及先进典型,使大丰法院在地方人民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所提升,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院、认识法院、能正确评价法院,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

三年多来,累计写稿1000多篇,被各级报刊、杂志、网络媒体等刊用2000多篇,个人被本院和市中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虽然我比起大人物我的工作微不足道,但我为审判事业做了工作,我为此欣慰。那种愉悦的感觉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我心潮澎湃,百感交集。昨夜,我枕着夜心静谧幸福入眠。我做了一个美丽的梦,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我又一次放飞自己的希望和梦想,我为审判事业做了比过去更多的工作……勇立潮头,再创辉煌,谱写军人风采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