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作者:刘丽丽 发布时间:2008-07-28 浏览次数:745
本网徐州讯:沛县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改进和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的渠道,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使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该院坚持重大事项汇报制度。凡涉及法院审判、改革的重大事项,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意见回复制度,多渠道收集各级代表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书面回复处理情况。坚持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分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代表的批评,及时整改。坚持聘请执法监督员制度,在人大代表中聘请执法监督员若干名,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监督意见,认真落实,及时反馈。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制度,由办公室邀请人大代表到各业务庭旁听庭审,重大执行活动也邀请代表现场监督,并组织代表进行评议,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坚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
今年以来,沛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15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120余人次,邀请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执法活动3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200多件,得到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代表的充分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