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对深化全省法院司法改革成果转化作出部署
作者:司法改革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07-28 浏览次数:955
本网讯:省法院对深化全省法院司法改革调研成果转化工作作出部署 今年年初以来,省法院就深化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开展了专项调研工作。目前,深化调研阶段的工作已告一段落,下一步要着力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
一、关于转化任务和方式。明确了优化法院内部司法职权配置、建立全省三级法院量刑均衡体系等21个转化项目及牵头部门、参与部门,并对转化的具体方式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包括制定、修改、完善相关指导性意见,或将调研成果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为其提供参考等形式。二、转化工作要求。牵头部门要加强对调研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周密部署转化工作方案;参与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献计献策。要丰富调研成果转化的途径和方式,加强调研成果的交流,扩大调研成果转化的效果。要加强成果转化的系统性论证,注意成果转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性和实效性。三、转化时间安排。明确了形成规范性文件的初稿、征求意见、修改后再次征求意见、提交讨论决定、下发施行的时间进度。其中,与中央政法委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四项重点任务密切相关的转化项目,还要注意做好与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改革措施的衔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待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方案出台后再予以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