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采取四项措施为老年人维权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8-07-28 浏览次数:1011
本网淮安讯:淮安市淮阴区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留守”老年人数量增长较快,涉及老年人权益方面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如何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淮阴区法院针对这一社会现象,采取四项措施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该院多次组织法官深入农村进行法律宣传,发放法律宣传册,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使其有法可学,懂法、守法。对涉及老年人维权案件中最为突出的赡养、再婚、房屋确权等案件,加强对子女养老、赡养、老年人财产处置权方面法律的宣传,深受老人们的赞誉。
二是开辟诉讼绿色通道。该院在立案大厅放置桌椅、茶水等,让老人有休息的地方,立案庭安排专人接待前来立案的老年人,及时解答老年人提出的疑难问题。对不便到法院立案的老年人,采取上门立案;对行动困难的老年人,主动上门开庭审理;在审理中,坚持快审快结的原则,做到时间与人员优先安排,坚持多调解,少判决,以避免矛盾激化
三是强化法官服务意识。该院针对老年人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文字、语言沟通能力差等实际问题,要求所有法官在处理老年人的案件中,坚决做到“六心”即接待热心、倾听专心、答疑细心、调解诚心、疏导耐心、处理公心,竭力帮助老年人解决纠纷,更好地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对胜诉无法实现权利的老年人与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取得联系,共同协商解决老年人的衣、食、住、行等问题。
四是坚持巡回办案制度。涉及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的案件,该院坚持以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到方式为主,力争达到解决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案件审结后,办案人员坚持对回访,让涉诉老人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极大增加了他们对诉讼的信任度,提高了老人自我维权意识,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营造了浓厚的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