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今年以来,张家港法院刑事审判庭不断完善刑事审判效率保障机制,积极克服案多人少的不利因素,始终保持高效率、快节奏的良好势头。今年上半年,该庭审结各类案件456件,收结案比为 103.17 %,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 18.4 天,法定正常审限结案率为100%,充分发挥了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

一、周密部署,提高工作时间利用效率。

快速高效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是刑事审判的必然要求,张家港法院刑庭始终把审判效率放在与审判质量同等位置,强调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特别是在当前案多人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把提高审判工作效率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切实增强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加强工作计划性。该庭全面分解包括办案在内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各主审法官的办案指标,遵循快办多分的原则,牢牢掌握办案主动权,坚持“每周回顾,每月小结,每季检查”,真正做到“长计划、短安排”。其次是抓住主要矛盾。始终坚持以审判为中心,认真权衡事情的轻重缓急,统筹兼顾、见缝插针地安排各项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正常办案的冲击。全庭案外事务统一由庭领导分工负责,尽可能降低影响主审法官的办案精力。第三是克服活动与审判的冲突。今年上级法院部署了多项专题活动,加上庭内的业务学习,内容十分丰富。为了保证案件的审理,该庭尽可能把活动安排在空闲或休息时间,如果与开庭安排相冲突,原则上服从于开庭,再采取“事后补课”等变通措施,尽可能不去影响和干扰主审法官的办案节奏。通过上述措施,使全庭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实现了各审判人员和各阶段工作均衡发展,有效杜绝了“顾此失彼”和“忙闲不均”现象的发生,提高了时间的利用效率。

二、强化监管,力促审判流程无缝衔接。

该庭始终把强化案件审判流程跟踪管理作为提高审判效率最重要的手段,通过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精打细算,使办案各阶段紧密衔接,最大限度杜绝无谓的时间耗费。1、庭前准备阶段。要求收案当日、至迟不超过次日送达起诉书,每周五的收案则必须当日送达起诉书。简易程序案件,原则要求在收案一周内安排开庭;普通程序案件,一般要求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满十日内后即安排开庭。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及时将诉状等材料送达被告人和被告单位。2、开庭审理阶段。简易程序案件无特殊情况,一律要求当庭宣判。严格控制简转普案件,简易程序案件无法定事由,不得转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简化审案件,原则上要求当庭宣判。因案件重大、案情复杂而确实难以或不宜当庭宣判的案件,要求当日报告并及时安排合议或提请审委会讨论决定,并应于形成结论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宣判。3、庭后报结阶段。要求于法律文书送达当日,承办人及时输入结案信息,书记员及时办理归口报结手续。为了敦促承办人员在庭审后及时结案,该庭规定,凡是在本周研究决定的案件,必须在下一周内审结,在下一周研究案件时,对于还没有审结的案件进行催告和警示,同时要求承办法官汇报结案的具体措施和具体期限,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及时结案。

三、协调配合,全面推进案件审判进程。

刑事审判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环节,该庭积极加强与职能部门和本院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来推动刑事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及时掌握刑事动态。该庭切实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前道环节“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包括各个阶段的公安破案数量、检察起诉案件存量、看守所羁押人犯数量等),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步调一致,及时调整工作计划和办案节奏,确保起诉来院的案件得到及时消化。二是积极建议简化诉讼程序。凡是符合《刑诉法》第174条规定的三种情形的,一律建议公诉机关起诉时适用简易程序;对《刑法》分则条文中规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寻衅滋事、介绍容留卖淫等犯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持异议,可能在三年以下判处的,也与公诉机关事先沟通,商请公诉机关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虽然《刑法》明确规定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被告人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如系未成年人或自首、未遂等情节的,可能被判处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亦建议适用简易程序。三是注重加强与本院各部门的配合。该庭切实加强与立案部门的沟通,确保所有刑事案件当日完成立案材料的交接;主动加强与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的沟通,力求最短时间内得到鉴定结论,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的搁置;不断加强与法警的配合,保证庭审活动的按时正常进行。

四、提升素质,充分发挥审判人员能动性。

审判效率的提高关键取决于一支高素质的刑事审判队伍,该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多途径地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全庭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一是坚持学练并举增能力。该庭每周安排不低于四小时的业务学习和案件研讨时间,学习法律法规,探讨案件,并通过互相参加合议庭审理等形式进行岗位练兵,切实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法官人人都能熟练驾驭庭审、人人都能审理大案难案,为加快案件审理提供智力保证。二是大力培养吃苦耐劳精神。为缩短审理周期,该庭审判人员充分发挥负重争先的张家港精神,经常利用休息日加班加点,查阅卷宗,撰写法律文书,确保所有案件按照排期时间开庭审理,案件当庭宣判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三是提升办案现代化水平。该庭审判人员不断适应现代化办公和信息化管理要求,切实提高电脑操作水平和网络运用技能,审判员的信息输入速度和书记员的庭审记录速度始终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为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