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将提高办案效率作为改变工作作风的切入点,在严格执行法定审结期限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出台《案件审限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加强审限监督,实现审判提速。

该院对审限中止、延长的情形作了详细规定。对于有审限中止的情况,要求该情况发生后,审判庭将相关材料告知审管办,由审管办中止审限的计算,并于中止原因消除后凭相关材料继续计算审限。同时规定,各审判庭在审限届满前5日将依法批准或决定的延长审限审批表送审管办备案,并由审管办对延长的审限进行监督,未按规定办理中止和延长审限手续的,按超审限处理。对于刑事、行政案件在审限届满前10日未结的,民事案件在审限届满前15日未结的,由审管办向有关审判庭发出书面催办通知,并报院长、主管院长,督促有关审判庭尽快结案。对超审限的审判人员,按照有关超审限处理规定,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