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四个坚持”接受人大监督
作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25 浏览次数:1059
本网常州讯:常州钟楼法院十分重视人大监督工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四个坚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受到好评。
一是坚持重大工作报人大备案制度。在开展比较大的工作和活动后,坚持把新出台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报人大法工委备案,依法接受监督,听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坚持报送重要法律文书制度。坚持把驳回起诉的、再审或者发回重审案件的、刑事无罪判决的法律文书报送人大法工委,为人大依法监督比较敏感的类型案件提供方便。三是坚持从快从好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坚持一般交办、转办案十五天内办结答复,复杂疑难案三个月内办结答复制度。四是坚持邀请人大、政协委员旁听重大、热点、疑难案件制度。同时还聘请了数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法院廉政监督员,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