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苏州市虎丘区法院及时组织学习苏州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和市中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订了实施意见,三项举措明确布置工作要求,确保“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真正实效。

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要求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是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期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力求将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点找准、找全、找到位。

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防控。要求个人和部门利用每周、每月庭务会严格对照排查要求,结合各自岗位职责的实际情况,从执行审判、执行纪律,回避制度,以及业外活动等一系列禁止性规定方面,认真排查、发现、汇总可能发生的各类廉政风险,及时制订完善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业外活动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预防和减少腐败的发生。

三是落实责任注重实效。要求分管领导、部门领导作为主要责任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仔细找准、找实廉政风险点,认真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部门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对策和措施;纪检监察部门和政工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全院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和举措,并把开展情况列入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院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之中,使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