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法院坚持审执有机结合 高效化解劳资纠纷
作者: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23 浏览次数:823
本网常州讯:近日,常州天宁区法院成功调解胡子霞等诉常州某电子公司88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胡子霞等人均系某电子公司的职工,因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加点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经仲裁委裁决,由某电子公司分别向该批职工支付加班加点工资补差,并驳回了其他仲裁申请。胡子霞等人与某电子公司均不服上述裁决,分别诉至天宁法院,群体性矛盾相当尖锐。
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繁杂的卷宗材料,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承办法官认真负责,受理该批案件后,立即组织研究对策,同时到仲裁委、企业所在地社区等了解相关情况,得知某电子公司系一家台资企业,因多种原因该企业已准备撤资,形势不容乐观。针对这一情况,为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企业转移资产,保证判决后的顺利执行,承办法官当机立断,依职权对某电子公司的相应财产采取了保全措施,为此案的调解成功打下了基础。
在处理该批88件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过程中,该院发现该公司另外还有32名职工也因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加点工资及相应的赔偿金已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此外,该企业还有91名职工未能得到有效安置。因此,该批案件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会影响到全体职工的切身利益,还可能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面对这一严峻形势,该院领导与民一庭庭长多次直接与该企业的派驻企业代表面对面沟通协调,向其解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分析利弊;多次与仲裁委协商,迅速将另32名职工的案件作出仲裁裁决;到该企业所在街道进行协商,全面做好在岗职工的分流工作。经过多次探讨案情、研究对策和沟通协调、解释说理,近日88件案件调解成功,由某电子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给44位职工共计390793.6元,另外32名职工则直接向该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已执结。其他91名在职职工也都得到了妥善分流,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