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审理农村容留介绍卖淫犯罪取得良好效果
作者:陈杰 发布时间:2008-07-23 浏览次数:840
本网盐城讯:2008年上半年,响水法院已审结容留、介绍卖淫6件,判处犯罪分子9人,其中发生在农村共有5件,犯罪分子8人。对此,通过采取积极措施,改变向农村蔓延趋势,恢复农村当地风序良俗,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大严打力度。2008年,已判决的判罪分子判处刑罚既有有期徒刑七年,也有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等监禁刑,通过严打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活动,重塑农村淳朴风俗,建立农村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顺利建设。
二是扩大宣传效果。通过在农村举办法律咨询、发放法制传单、举办图片展,以及在农村开展公开宣判大会,既震慑犯罪分子,又能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树立正确荣辱观。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对判处非监禁刑的被告人适时考察监督,并督促被告人回到住所地自觉宣传抵制卖淫嫖娼腐朽思想,在当地群众中以点带面地宣传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价值观。
四是重视财产刑适用。在适用并处罚金刑罚时,具体数额确定,既要有利于被告人真正认罪悔罪,又要有利于促使其他不稳定人员考虑到犯罪成本代价,最终放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