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法院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以强化“四种意识”为先导,着力转变法院干部作风,促进机关效能提高。   

一是增强公仆意识,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出发点,从为基层和群众办好每一件具体的事做起,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立足于“懂全局、管本行”,自觉树立全局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和纪律观念,主动、积极、自觉地做到审判工作有利于破解发展难题、激活发展要素、创造发展空间。

三是增强服务意识,用人民赋予的审判权服务人民,造福人民,自觉在工作中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做到真正为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和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是增强务实意识,大力弘扬清简务本、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依法抓好审判工作。

徐州鼓楼法院党组要求各部门通过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做到“五个不让”:不让裁判不公在鼓楼法官手里发生,不让效率不高在鼓楼法院出现,不让当事人在鼓楼法院受冷落,不让法院形象在鼓楼受损害,不让违法违纪在鼓楼法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