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射阳法院今年上半年受理各类案件4015件,同比增长23.2%,其中诉讼案件达2907件,居全市第三位。为应对受理案件增幅大,类型多、压力重的情况,该院制定《射阳县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试行)》,坚持从四方面做好立案审查工作:

一是坚持依法审查。要求立案工作做到依法有据、迅速及时、案由准确。遇有新类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案件,按照上级法院相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审慎处理。不符合立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依法遏止当事人滥用诉权或恶意诉讼的情形。

二是坚持化解矛盾。加强诉前调解,设立“人民调解窗口”,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对群体性民事纠纷、重大敏感行政纠纷,在诉前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借助社会力量妥善协调,或适时引导当事人诉讼,或告知其他解决途径,及时化解矛盾。

三是坚持司法救助。对特困当事人依法给予司法救助,诉讼费做到能缓则缓、当减则减、该免则免,确保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能及时通过诉讼渠道寻求保护。对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当事人应指导诉讼,提供文书格式、诉讼须知等法律帮助。

四是坚持便民服务。提供上门立案、预约立案服务,对年龄较大、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可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工作较为繁忙的外地投资客商可电话预约立案,方便群众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