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法院运用“望闻问切”四法妥善处理民事再审案件
作者: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22 浏览次数:1179
本网南京讯:南京浦口法院在民事再审案件的审理中,采取“望闻问切”四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望”即仔细阅卷。法官通过仔细阅卷,掌握当事人的诉求,制定庭审方案。“闻“即认真听诉。在再审过程中,耐心细致地倾听当事人的陈述。通过听证和谈话等形式,让其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问”即辨法析理。通过讲情理、讲法理、讲案例,解释法律,讲清裁判的依据,厘清当事人不服判决的症结所在,减少和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矛盾,力争促成案结事了。“切“即解决问题。对判决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支持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对确实无法解决的,注意做好心理疏导,为其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
通过以上方法,该院仅3月份就办结民事申请再审案件9件,其中3件是通过调撤方式结案。在办结的案件中,无一件案件当事人越级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