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严把“三关”“四项”案件降至最低点
作者:马奉南 发布时间:2008-07-16 浏览次数:1022
本网苏州讯:苏州相城法院突出审判管理的中心地位,注重严把案件签发关、结案关和审限关,“四项”案件已降到历史最低点。目前,该院“四项”案件未结案率仅为13.47%,名列全市法院第一。
一是严把案件签发关。加强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明确独任审判员、审判长、庭长和副院长、院长审核法律文书、签发法律文书的权限,对群体性、集团性、典型性案件中的“四项”案件的法律文书,由分管副院长签发;对在本区有重大影响案件的法律文书,则由院长直接签发。
二是严把案件结案关。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扎口管理结案,对报结的每一件“四项”案件,既检查书面报批手续,又检查电脑信息录入情况,确保案件结案手续完备和信息录入完整、真实、准确。
三是严把案件审限关。跟踪审限流程,及时掌握“四项”案件。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四项”案件,逐一过堂,在弄清原由的基础上,采取催办、督办的形式,促进办案节奏的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