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712,被执行人张旭见到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拔腿就跑,狂窜三十余里后,在公安和群众的协助下,终于被抓获。

原来,庄勇与张旭于2007422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双方约定庄勇的桑塔纳轿车租给张旭经营,张旭每月付给庄勇租金1800元,租期2007522722。此后张旭既未支付租金,也未将车交还。经新沂法院调解,张旭应于2008516日前付给庄勇车款及租金合计26000元。到期后张旭仍不履行,庄勇于521向新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712凌晨,新沂法院执行人员接到申请人庄勇举报,躲避多日的被执行人张旭正在家中睡觉。执行人员立即驱车赶到瓦窑镇房庄村被执行人张旭住所。

被执行人张旭见到执行人员便拔腿向村后的稻田地逃跑。执行人员见状紧随其后,猛追不舍。被执行人张旭熟悉地形,很快将执行人员甩在百步开外。由于雨后泥泞,执行人员不得不扔掉鞋子,奋勇直追,执行人员的腿脚都被野草划破了也全然不顾。执行人员的衣服很快就被汗水湿透了,但他们仍不放弃。被执行人张旭很快逃到了距离新沂市有三十多里的山东省郯城县境内的一片稻田地里。正在稻田地里插秧的几十口老百姓闻讯也加入了执行人员追赶的行列。该村五十余岁的丁支书,脱掉鞋子,跳进稻田地里,与执行人员猛追不舍。山东省郯城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民警也快速出警,并征用群众的摩托车从陆地堵截。经过了三个小时的围追堵截,终于将被执行人张旭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