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受朋友李某的雇佣,在某工地驾驶自卸货车,在倒车的过程中,将正在工地上施工的工友李大撞成重伤。在将李大送进医院之后,严某因为害怕而逃跑,后警方在河南将严某抓获归案。日前,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过失致人重伤案,判处严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

 

严某在家乡河南学过挖掘机技术,来到了无锡之后遇到了老乡李某。李某是一个工地的小包工头,在工地负责运送原材料的工作,刚好手头缺一个开货车的驾驶员。于是李某就想让严某去工地上做驾驶员,严某说自己在家学过开车,但是没有通过正规渠道取得驾照。李某表示他可以帮忙办张假证,严某仗着自己学过车,而且觉得是在工地开车,没什么大问题,为了赚钱,他与李某签订了用工合约,持着李某办的假证上岗工作了。

 

2012331日午后,严某开着货车在工地装货,在装完货准备倒车时,由于缺乏倒车知识,李某以每小时20-30码的速度倒车。并且在倒车前他也没有注意观察后方的路面,直到有人向严某大声喊叫停车,严某下了车才发现有一位工友侧躺在路边。原来,这名工友李大当时正在严某车的正后方运送水泥,严某过快的倒车车速直接将李大卡在了货车了水泥车之间。随后,严某和其他工友将李大送进医院抢救,因为李大看上去伤势很重,严某非常害怕而选择了逃跑。警方在将严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之后在河南将其抓获。严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赔偿李大医疗费等费用1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严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在工作场所因疏忽大意而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而根据严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可以依法宣告缓刑。最终法院判决严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点评:本案中的严某之所以酿下大祸,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的侥幸心理在作祟,他觉得在工地开车不比在公路上开车,即使不经过专业的训练也能胜任。安全无小事,希望广大驾驶人员能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以免对他人或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