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丈夫怀疑妻子与他人偷情,竟威逼他人写下3万元的欠条并催要债务。日前,丰县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敲诈勒索犯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常文壮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现年33岁的被告人常文壮,系丰县常店镇农民。常文壮因怀疑其妻与被害人朱亚忠偷情,遂怀恨在心,决定报复朱亚忠让其出点血补偿自己。2008517日晚上,常文壮将朱亚忠约至家中,先用拳脚教训了朱亚忠一番,见朱亚忠求饶,就提出让朱亚忠出几万块钱补偿自己。因朱亚忠说没有钱,常文壮就逼迫朱亚忠当场写下欠常文壮3万元的欠条。后来常文壮多次向朱亚忠打电话威胁催要债务,因朱亚忠报警而未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常文壮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常文壮系犯罪未遂,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遂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宣告了缓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