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升,铜山法院采取多措并举着力提升案件审判质量。

一是强化巡回审理制度。积极开展普通程序简化审理和简易程序速裁审理,认真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凡老弱病残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案件和三养案件一律巡回开庭、就地办案,使部分因各种原因不到庭的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从中也发现了部分尚未缺席判决的案件存在的问题,避免了一些错案的发生,保证了案件的质量。

二是开展庭审观摩和法律文书评比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庭审功能,规范和完善庭审程序,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提升法官的法律文书质量和制作水平,组织开展了民商事庭审观摩和优秀法律文书制作评比活动。各业务庭室的法官认真观摩该观摩庭庭审全过程,并从庭审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诉争焦点的归纳等方面给予全面的评价并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同时以该案为题材,由参评人员制作裁判文书,由评比委员会邀请专家和资深法官对所有参评裁判文书进行综合评审。

三是实行会审制集中讨论疑难、复杂案件。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坚持采用合议庭讨论、全庭集中讨论和审委会讨论等多种会审方式层层把关,重点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关系加以仔细分析,找准案件的切入点,对需要进一步认定的证据提出具体意见。进一步规范审判长和庭长审核制度,对主审法官承办的案件实行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和督促纠正,增强办案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案件中每一个可能出现的问题力争做到未雨绸缪。

四是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推进软件建设,提升网络化、自动化标准,实行人民法庭网上立案,电子签章,增强办公科技含量,为法院各项工作发展创建信息平台。

五是推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审理案件制度。改变过去只听取承办人汇报案件的做法,实行审理制与合议制相结合,规定审判委员会委员参与审理审判委员会或院长认为有重大影响的或是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以及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全面了解案情,避免主观臆断,增强司法能力。同时明确对案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合议庭成员或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被发回重审的案件或再审案件的原承办人等人员,在讨论案件需要时可列席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