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扩展调解功能,防止案件诉调脱节而错过调解时机,丰县法院采取五项举措强化“诉调衔接”工作,以促进“案结事了,实现“诉调对接”良性互动。

一是细化措施,完善“诉调对接”程序。该院制定《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暂行办法》,将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采用审前委托和审中参与等方式,并规定适用诉前调解的纠纷调解期限为1个月,委托调解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5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不超过20日。

二是调解前置,力求案结事了。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将诉调对接工作融入审判各个环节,将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继承、相邻关系及刑事自诉等案件确定为调解前置,力求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重心下移、延伸诉调对接职能。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建立与人民调解组织联络制度,指导、参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与街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工作有效衔接,以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

四是行业纠纷,实行联动调解。对涉及房地管理、医患、道路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行业性纠纷,借助社会资源推动“诉调对结”,在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处,以便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性疑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