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法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执结一案
作者:龚书明 发布时间:2008-07-11 浏览次数:848
本网连云港讯:日前,赣榆县法院通过执行联动机制,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成功执结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被执行人董某2007年3月预收了申请执行人郑某工程款8000元,但之后未给郑某施工,也未退还预收的工程款。郑某起诉到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董某退还预收的工程款。判决生效后,董某未自觉履行,郑某于2008年4月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赣榆县法院执行局发现董某及家人已不在原址居住。后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董某全家已搬至连云港开发区某村居住,由于对当地情况不熟悉,无法查清其具体居住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