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面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还以小孩送法院相威胁该怎么办?日前,建湖法院执行法官注重执行艺术,讲究执行方法,成功执结一起长达六年之久的计划外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案,避免了一起影响社会稳定的事发生。

被执行人李某与周某夫妇因计划外生育,建湖县宝塔镇人民政府于20021029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03年元月7日申请该院强制执行。申请执行后,两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东躲西藏长达六年之久。

200877,当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周某在其家中时,立即驱车前往,将周某堵在家中。因其丈夫李某仍在外打工,执行人员要求其履行义务,但周某提出家庭条件差等各种理由拒不承担义务,还威胁执行法官:“如果拘留我,就将7岁的儿子送到法院,出来后到北京上访。”在此情况下,执行人员首先想到的是奥运前的稳定,没有立即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而是将周某带到该县宝塔镇谈话。一方面,对周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请出村、组干部及周某的亲戚做周某工作,同时,执行人员了解到周某的困难,建议宝塔镇作适当减免社会抚养费的数额。

这样,在村、组干部的强大心理攻势之下和法官的循循教导之下,周某终于在当晚七时履行了20000元义务,案件终于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