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积极采取调解方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据统计,上半年该院共审结了11件刑附民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并已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认真分析案情。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认真阅卷,摸清双方当事人家庭情况,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向双方释明有关刑附民赔偿范围、标准的规定和积极赔偿可从轻处罚的刑事政策,引导双方权衡利弊,自愿调解。

二是找准案件突破口。在庭审中,法官注意控制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努力做好被告人的思想感化工作,促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受害方带来的伤害,积极赔偿受害方的损失,以取得受害方的谅解,化解双方的怨气。

三是做好调解延续工作。对尚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庭审后继续做调解工作,根据案情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教育疏导,并正确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说服被告人的亲友想办法筹款赔偿,同时,开导受害人及其亲属冷静面对事实,放弃过高的赔偿请求,力促双方互让互谅,达成凋解协议。

四是借助外力量化解矛盾。在调解工作中,对于双方当事人思想不通的案件,该院积极借助外部力量,邀请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以及与当事人有特殊关系的亲友协助法院做好调解工作,共同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