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7日,镇江京口法院受理一起由京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破坏监管秩序案。被告人张某在服刑改造期间,无视监规,不服从管教,公然殴打履行监管职能的管教民警,造成管教民警身体损伤,在较大范围内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监管秩序,被检察机关以破坏监管秩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张某,198667生,2005年因犯强奸、抢劫、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现在江苏省镇江监狱服刑。公诉机关指控:2008128日中午12许,江苏省镇江监狱八监区副监区长戴某在组织有关人员对本监区罪犯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服刑罪犯张某在生产场房劳动现场的工具周转箱里私藏一块与本监区生产劳动无关的布料,戴某遂按规定对该布料进行了暂扣待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罪犯张某不服管教,在八、九两监区五百余犯人的劳动现场,先用手将警务台上的考核簿挑向戴某脸部,接着又挥拳击打戴头部两拳,后被他犯拉开。后戴某去监狱医院就诊,诊断为头顶部软组织挫伤。经法医文证鉴定,戴某的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