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启东“三维”调解模式显成效
作者:焦长宝 发布时间:2008-07-09 浏览次数:1109
本网南通讯:启东法院在审判中牢固树立“调解就是高质量的审判”调解工作理念,积极创新调解新思路,努力构建以审判人员、审判全程和社区调解网络为三大平台的“三维“调解新模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上半年,该院共审结民事案件3356件,其中调撤率达78.9%,调解新模式的运行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以审判人员为平台,构建人人调解格局。鼓励审判人员根据自身特长,选择自己擅长的调解方法,形成自己的调解风格;同时强调调解不单是主审人的责任,主审人调解中遇阻时,合议庭应共同会诊,共商调解方案;必要时,由法院负责人出面协调,克服案件调解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人人会调解,人人善调解的工作氛围。
三以审判全程为平台,拓宽调解时空。即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的“送达调”;询问被告答辩时的“答辩调”;庭前准备阶段在交换证据时的“听证调”;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即时调”;庭审阶段的“庭审调”;发挥双方委托代理律师的作用,促使当事人庭外和解的“庭外调”;定期宣判送达前,当事人行使请求调解权的“庭后调”。
三、以社区调解网络为平台,实现诉调对接。在诉讼调解的基础上,依托法院与司法局联合设立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以开办法律培训班、邀请旁听庭审与参与调解等灵活多变的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技能;建立社区调解网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使大量纠纷解决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