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通过近半年的高效运行,铜山法院审监庭共受理裁决执行异议案件31件,及时纠正了2起不当的执行行为,保证了利害关系人救济渠道畅通,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实现有机对接。

以往,在执行的过程中,案外人和案件当事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性要求纠正和变更时,通常由执行局内部裁决组来审查,由此带来的弊端是异议人对裁决结果表现出不信任,继而对法院的执行措施产生对立情绪,执行难度陡然增加。

铜山法院高度重视和加强执行工作,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及时调整决策,以民诉法修改为契机,研讨基层法院不再办理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后的审判资源合理配置这一课题,及时调整审判监督庭业务范围,将原属执行局裁决组的对执行异议的审查工作交由审监庭来进行,将执行异议的审查交由具有丰富的审判经验和娴熟的驾驭庭审能力的审判监督庭人员审查,使执行异议的审查工作和执行局完全脱离,避免听证审查程序不规范、审查工作有时流于形式等不足弊端,减少当事人的误解,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审监庭还拓展服务职能,通在执行异议审查过程中,通过听证等程序深入细致的做好法律释明和思想疏导工作,使案件事实更加清晰,减少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对立情绪,获得了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