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登记 离婚妻子无缘分房
作者:顾培植 刘谦 居敏晓 发布时间:2008-07-08 浏览次数:1395
本网无锡讯:丈夫结婚之前买的房屋,结婚之后才办理登记手续,那么离婚时,妻子是否有权对房屋进行分割呢?日前,江苏江阴法院西石桥法庭在审理这样一起离婚案时,认为妻子没有权力对这套房屋进行分割。
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夫妻共有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是夫妻婚后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本案中,张亮用自己的个人积蓄在婚前购买房产,交付了相关房款,就享有卖房方交付房产并协助过户的权利。不能因为房屋是在婚后办理过户手续,就认为它是婚后财产。从财产的形式分析,房屋买卖关系不外乎就是用自己所有的钱款交换房屋,该买房的钱款如果没有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话,应当属于张亮个人的婚前财产。我们不能因为个人的财产转换了一种表现形式就对该财产的归属作出不同的判断。
据此,法院认为,该房产属于张亮的婚前个人财产,李梅在离婚时并无权利要求进行分割。(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