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研究项目试点工作研讨会在苏州召开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08-07-08 浏览次数:1319
与会人员对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以及吴中区人民陪审员试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吴中区人民陪审员对陪审工作进行了交流。最高法院政治部宋建朝副主任、省法院政治部屈建国主任发表讲话。屈主任指出,最高法院确定苏州吴中法院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研究项目试点单位,是对江苏法院,吴中法院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对我们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按照最高法院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扎实工作,努力实践,有序推进。要正确认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意义,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试点工作,解放思想,大胆探索。要加强配合,营造氛围,项目试点是与欧盟的合作,代表了中国法院的工作水平,要让外方感受到中国法院的气象、法官的风貌和工作的热情。要关心人民陪审员,多为人民陪审员提供各种帮助,保证陪审工作的顺利进行。最高法院宋建朝副主任充分肯定了我省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认为江苏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基础比较好。将中国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研究项目试点放在吴中法院,是对江苏法院、吴中法院的信任,希望把这项工作做好。宋主任在讲话中指出,法律规定体现的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精神,法院要抓好具体落实。法院要在人民陪审员选任的范围、陪审案件数量的多与少、陪审案件的类型、陪审员的随机抽取、培训的内容、陪审员管理上如何加强服务、协调和监督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要按照试点方案组织实施,保证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管理研究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