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货款非法扣车 赔偿损失当庭返还
作者:启东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08-28 浏览次数:429
马某欠债不还,卢某索要货款,原本有理的卢某因非法扣车索款,反而让自己吃了官司。日前,启东市人民法院当庭调解了一起因索要货款而私自扣车引发的案件。
2011年6月,卢某因向马某索要货款53000元未果,而采取私自扣车手段,将马某的荣威轿车开到家中隐匿起来。2012年7月,在马某多次索要车辆未果的情况下,马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卢某返还被扣车辆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余元。同时卢某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马某给付货款53000元及违约金1万元。经过法官努力调解,卢某认识到私自扣车的行为是违法的,愿意赔偿马某车辆被扣期间的合理损失,马某也表示愿意当庭归还欠款。为避免车辆交付过程中再次产生新纠纷,在法官的见证下卢某当庭把车辆开到法院交付给了马某,扣除车辆被扣期间的相关损失后,马某当庭给付了卢某货款31000元。至此,本应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货款的卢某因私自扣车,反而赔偿对方的损失,在双方当事人当庭交付了车辆和货款后,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