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平江法院“十措并举”狠抓廉政文化建设
作者:赵永明 发布时间:2008-07-07 浏览次数:1131
本网苏州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上级纪委、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教育、熏陶、导向作用,营造养廉、崇廉浓厚氛围,去年以来,平江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新方法,活化载体,培育特色,多措并举,积极打造法院廉政文化,以廉政文化促进廉政建设,促进廉洁司法。
一是领导抓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保障廉洁司法的重要手段,院党组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业务工作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考核。成立了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部署和检查廉政文化建设计划和活动制度,将廉政文化建设渗透到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干警教育管理的各方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廉政文化建设的日常工作。院庭级领导既要监督别人,也要自觉接受别人的监督。
二是责任明廉。在明确全院干警履行职责中廉政责任的基础上,强调各级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院长与每个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每位干警向本部门递交廉政承诺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阵地育廉。根据本院现有条件,在办公场所辟出相应的活动场所和设施,布置一批廉政文化主题活动宣传栏和党务、审务和执务公开栏,在院阅览室设立“廉政书架”、“廉政教育影视角”,同时在院局域网上开设廉政建设专栏,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和感染,筑牢廉洁司法的环境防线。
四是教育导廉。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筑牢廉洁司法的思想防线。采用报告、讲座、形势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干警的勤政廉政教育。在认真组织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反腐倡廉工作新要求的基础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抓手,强化理想信念导向;以行为规范教育为抓手,强化干警职业道德导向;以法纪条规教育为抓手,强化遵章守纪导向;以正反典型教育为抓手,强化廉洁自律导向。充分发挥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和违法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一方面通过选树学习先进典型,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进行正面引导,另一方面通过通报学习有关违法违纪案例,进行反面警示教育,告诫干警吸取教训,以他人为镜,自我常鸣警钟。通过强化教育预防工作,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五是文体促廉。通过举办以“弘扬廉政文化,陶冶干警情操”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以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形式陶冶干警崇尚勤廉的情操。充分利用本院现有资源和优势,开展各种贴近法院干警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并为他们所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如征集廉政格言、演唱廉政歌曲、收看影视作品、举办书画摄影展览、演讲比赛、体育比赛、文艺汇演活动等,将教育性与娱乐性结合起来,增强法院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使干警在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教育和启迪,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氛围。
六是谈话醒廉。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院领导之间、院领导与部门领导之间、院庭级领导与一般干警之间适时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盲点,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和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对所有新任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对反映问题较多或者所反映的问题较为严重一时又难以查实认定的,及时对其进行提醒诫勉谈话,该调离调整工作岗位的调离调整工作岗位,确保廉洁司法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七是制度保廉。根据上级法院和各级纪委的廉政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执行上级廉政规定具体实施意见及本院相配套的廉政制度。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案件当事人,定期召开廉政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座谈会,通过走访和座谈,全面了解干警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廉洁办案办事制度,抓好工作规范,严格工作流程,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注重抓早、抓小、抓紧、抓实,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审判、执行、对外委托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通过强化制度落实工作,着力构建“不能为”的防范机制。
八是档案记廉。院纪检监察部门为全院干警建立个人廉政档案,记载内容包括干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信访投诉举报、违法违纪处理、拒礼拒贿拒说情情况、立功受奖、收受锦旗、表扬信等勤政廉政情况,并将勤廉情况作为提拔晋升、评先奖励的重要依据。
九是家庭助廉。加强与干警亲属的联系和沟通,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共同筑起廉洁从政的防线。通过定期召开干警家属座谈会、向干警家属发送公开信、赠送反腐倡廉书刊、征求廉政建议等形式,主动接受干警家属的监督和协助,从而进一步规范干警的从政行为和业外活动。
十是保障养廉。坚持查处与保护并举,做好对不实举报的澄清,加大对受诬告干警的保护力度,支持法院干警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坚持监督与信任并重,干警有了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有了困惑和疑虑及时帮助消除,有了缺点和不足及时帮助纠正。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力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关心干警疾苦,努力为干警办实事、做好事,排忧解难,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强化职业保障工作,着力构建“不必为”的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