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74,记者获悉市中级法院审结了3起北京美好景象图片公司要求无锡广告商赔偿10万余元的图片侵权案件。类似的侵权纠纷案件频发,无锡地区广告业成了知识产权侵权常态化的重灾区

随着企业对广告宣传需求的增加,广告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也随之增多。2002年以来,无锡法院已受理此类纠纷案件142件。仅今年上半年,此类纠纷案件多达30件,下半年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无锡广告图片侵权纠纷案件频发,直接影响了无锡广告业诚信守法的整体形象,也不利于我市质量与知识产权立市的战略目标实现。

从市中院对此类案件的调查来看,由于广告经营理念的错位、知识产权法律观念的缺失等原因,无锡本地广告主、广告刊登者大多为了降低广告制作成本,节省时间、贪图方便,从网络下载或扫描复制图片,略加修改甚至原封不动进行使用,构成了对专业制作图片公司或无锡本地专业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的图片著作权的侵犯。此类案件呈现出了系列化、原告获赔普遍化等现象。2005年至今,该院已受理北京嘉华苑公司为原告的案件53起,涉案标的210余万元,涉及10多个行业60多家单位。

市中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介绍,要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主要在于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广告发布者提高著作权法律意识,改变广告经营理念。今后法院将加大对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根据被告侵权的主观恶意依法适当提高赔偿额度,增加侵权成本。同时,与广告协会联络沟通,建立信息平台。通报企业涉诉情况,指导整顿行业秩序,规范自身市场行为,实现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