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一个是年过六旬还被判了刑,一个是四十壮汉命丧姑父手,真是祸从天降。日前,如皋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成桂才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被告人成桂才,男,194454日出生于江苏省如皋市,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如皋市磨头镇塘湾村。20082208时许,在磨头镇塘湾村,受害人章开庆为了要冲浆填土,未得到村电工的同意,私自去配电箱断开电源 ,并请自已的姑父成桂才在配电箱门口看护,章开庆登杆接电。在此过程中,成桂才擅自盲目送电,致章开庆触电倒地死亡。经如皋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章开庆系遭电击死亡。

事发后,被告人成桂才嚅嚅自语:我好象听到叫我送电的。

案发后,被告人成桂才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法院认为,被告人成桂才看管配电箱触保器时,盲目送电,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触电身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