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日前,南通中院向社会发布《关于法医、文书类鉴定机构备选名录公告》,将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司法鉴定所等三家鉴定所列为南通中院法医临床类案件鉴定备选机构,将苏州同济司法鉴定所等三家鉴定所列为文书类案件鉴定备选机构,进一步满足法医、物证类鉴定案件的需要。至此,南通中院登记在册的社会鉴定机构由原来的42家增加到48家。

为确保司法鉴定和拍卖公正、透明,20074月,南通中院出台了《南通中院随机选择社会鉴定机构实施细则》,规定法院司法鉴定人员对符合随机选择条件的案件必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过程中实行随机选择。该院通过严格的事前审查、择优选录和公示等程序,陆续选择了40多家鉴定质量效率高、社会信誉好的专业鉴定机构,建立了专门名册,并实现全市法院资源共享

为了提高鉴定的效率和质量,该院确立了备选社会鉴定机构实行年审制度,对他们实行动态管理,经常对鉴定人员的变化、鉴定质量和效率,鉴定人员履行出庭义务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年检指标。对那些私自会见当事人、不按委托要求出具意见、乱收费、不出庭、挑拣案件、不接受监管、贿赂法院工作人员的机构,当年停止对其委托业务,次年年审时将其淘汰出名册,情节严重的当年清除出名册。同时对司法鉴定程序、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实行“六个公开”,即移送鉴定材料公开、选择协商鉴定机构公开、鉴定依据公开、鉴定过程公开、鉴定结果公开、鉴定费用公开,实现阳光操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20074月以来,南通中院共完成对外委托司法鉴定207件,结案率100%,无一件因鉴定因素上访告状或申请重新鉴定等,达到了审判机关和社会鉴定机构及当事人对鉴定程序、鉴定效率、鉴定质量的三个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