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犯罪 共建平安-金坛法院公开宣判进社区
作者:金坛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7-04 浏览次数:1163
章某和苏某系贵州人,两人采用翻围墙等手段盗窃作案3起,另一起因遇到被害人反抗,章某和苏某采用持刀威胁、殴打等手段劫得财物,并致一被害人轻微伤,构成抢劫罪,数罪并罚,其中苏某作案时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综合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法院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宣判结束后,法官同东村村委会、城东派出所就如何增强防范意识、改善防范措施及盗窃、抢劫案件构成及定罪量刑等向居民进行了讲解、说明。
通过此次社区宣判、讲解和咨询,附近工厂和社区居民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和触动,他们纷纷表示,将从自身做起,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为社区乃至金坛的平安尽自己的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