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627上午,一起上诉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同来送锦旗,被告诉讼代理人村支书记巩秀玲和原告村民周新诺热情的握着法官杜演文的手争相感激地说, “ 谢谢法官,我养鸽厂的鸽子已经繁殖出了第二代”,谢谢法官帮我们处理好了干群关系

20061月,新沂坝头村村民周新诺承担村里修路工程拉运沙土的劳务,原村委会与其约定工程完结后付款,但工程结束后,村委会因无钱付款便给周新诺出具了2万余元的结算凭证。换届后的村委会负责人对原村委会遗留的账务质疑,对周新诺所持凭证的劳务款只认可3660元。周新诺便将村委会诉至新沂法院。一审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村委会按结算凭证的数额给付原告周新诺2万余元,村委会不服提起上诉。

今年初,徐州中院尝试在民二庭设立调解组,民商事案件进行审前先行调解工作。该案进入二审后,调解法官杜演文首先进行了调解工作,但原告周新诺分文不让,被告村委会分文不付,双方关系陷入僵局。法官经过耐心询问,敏锐的扑捉到一个信息,该村正在规划宅基地,而作为原告的周新诺正需要该地块准备搞副业,而村委会虽然对本案争议的劳务费存在争议,但亦同意在规划宅基地时可以给周新诺适当照顾。于是杜法官让双方当事人跳出本案诉争站在宅基地问题上寻找共同点后,迅速在宅基地问题上促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坝头村委会给周新诺批划一处宅基地,欠款从原告周新诺应交宅基地款项中扣除。

这是徐州中院民商事案件庭前调解组自今年以来,调解的第118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