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为提高信息编报质量,充分发挥信息的宣传效应,近日江宁法院专门出台相关意见,就加强信息编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把握信息编报的特点。该院要求全院各部门注意分析信息编报工作的特点,从领导的决策需求、指导需求、协调需求、资料需求、应急需求、反馈需求等方面确定信息编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进信息编报的目标性,提高信息采用率和利用价值。

二是找准信息编报的重点。该院要求全院各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总结审判经验专项活动,总结本部门特色工作经验,编报经验类信息;要结合争先创优活动,总结各单项和全面工作的做法、成效,编报工作做法类信息;要结合审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编报情况反映类信息;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活动,抓住时机,反映活动动态,编报动态类信息。

三是培育信息编报素材。该院明确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明确新思路、制定新举措、总结新经验、打造新亮点,努力培育信息素材,确保信息编报有内容、有质量、有精品。

四是加大信息编报力度。该院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编写或指导专人编写有思想的信息;要将信息的编写过程作为创新工作思路、总结工作经验、指导审判工作、促进自身发展的推进剂。要进一步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的作用,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五是明确信息编报任务。该院在年初确定的信息编报任务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在上级法院、党委信息刊物上采用信息任务,明确信息编报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职责,并将信息采用情况作为各部门总结审判经验、展示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成果来对待和考核。

六是加强与信息部门的协调联络。该院要求全院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信息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及时掌握信息动态,把握信息编报方向,提高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