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日,通州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刘惠冲院长对半年审判工作运行态势进行了分析点评,并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要求。

刘院长指出,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受案总数大幅上升的情况下,通过全院干警的努力,我们克服困难,完成了预期的工作任务,成效是显著的,但同时,也存在案件发改率、“四项案件”未结案率较高的问题,审判质量效率意识还有待于提高。

刘院长在对上半年审判工作进行分析后,提出四点要求:

1、努力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并以此带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针对上述审判质量效率上存在的诸多问题,要加大对审判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在审判质量上,不仅要使所办案件每一件都成为“铁案”,还要加强案件的“精品”意识,使我院每年都能办出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在审判效率上,要进一步规范案件的流程管理,健全并完善有效的审限跟踪、案件催办、审判质效预警等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2、营造和谐氛围,进一步加大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力度

今年上半年我院案件的调撤率总体上有所提高,但根据南通中院5月份公布的数据来看,我院与第一名的港闸法院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努力营造和谐氛围,重视调解这一有效的结案方式,采取诉前、诉中和诉后调解并举的多层次的调解措施,把调解贯穿于民商事案件审判的全过程,使之真正发挥其功能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努力将大量的民间纠纷通过诉前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等多种形式得以解决。

3、进一步强化庭长审判管理工作力度

业务部门庭、局长在审判管理认识上、管理方法上、管理力度上、管理成效上要不断地强化和提高。第一,在案件质量方面,不仅要抓实体裁判,还要抓庭审能力;不仅要抓裁判结案,还要抓文书质量;不仅要抓判后监督,还要抓全程监督;第二,在案件效率方面,不仅要掌握审判进度,还要规范审判流程,要研究分案的科学合理性,兼顾审判效率和质量;第三,在法官综合能力方面,庭长应当善于发现疑难复杂案件和优秀案件、优秀裁判裁判文书,积极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善于收集调研素材,指导法官撰写调研文章,引导法官进行应用法学的调研,抓好调研成果的转化和利用。

4、加强动态监管,严控四项案件

“四项案件”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观因素不容忽视。承办人和业务庭负责人应加强对四项案件的动态管理,防止案件中止后进入“休眠”状态。要加强对四项案件的跟踪、监督,案件中止或暂停审限的原因消失后,承办人应及时将案件恢复到审理状态,以避免中止或暂停审限的情况继续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