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有序推进环保合议庭工作
作者:何利萍 发布时间:2008-07-02 浏览次数:718
本网无锡讯:宜兴法院于今年5月成立了环境保护合议庭。合议庭组建后,该院迅速部署,规范管理,采取四项举措有序推进合议庭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该院根据合议庭成员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环保合议庭管理的若干规定,从受案范围、案件接收和分配到审判程序的确定、书记员的指定、庭审程序及开庭前后的工作、法律文书的签发等予以全面规范,确保合议庭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是宣传走访,取得支持。该院环保合议庭组建前后,合议庭成员先后到宜兴市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等相关行政机关积极走访,发送宣传资料,介绍合议庭概况。走访中,该市国土局针对目前经常碰到的非法采矿问题,因无法律明确授权对非法采矿者的机械可以采取扣押等强制措施,影响了其行政职能的发挥,现在这类问题专门由环保合议庭管辖后,表示非常关注并要求加强沟通,妥善解决此类问题。
三是现场调研,掌握形势。合议庭成员先后与环保局、水利农机局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到宜兴市重点水处理企业和排污企业进行现场勘查,并查看了东、西九水资源以及周边排污口情况,以掌握该市环保情况,分析存在问题。
四是抓好个案,树立权威。合议庭挂牌后,受理了宜兴市环境保护局申请执行李某行政处罚一案。被执行人对行政处罚及执行存在抵抗情绪,拒不配合执行,法院两次通知其到庭谈话,其均置之不理。合议庭采取多项举措,在十几天时间后,一直不肯露面的李某主动来到法院,交纳了罚款和执行费,保证不再进行加工生产,并配合法院对生产设备、液化气阀门等设施进行了查封。行政机关对环保合议庭快速有力的执行行为表示赞许。